各系、中心总支、支部💬:
为了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指导方针,不断规范我院团员发展,提升团员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成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院团委拟定于2018年5月-7月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为保证团员质量🖇,学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要自觉拥护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觉悟上积极要求进步;
4🥜、学习、训练较为刻苦🕵🏼,态度端正🚴🏼♀️,积极向上、勇于进取🏄♀️💇,取得一定的成绩;
5、品行优秀,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奉献,在群体中与同学、同事关系融洽,在公共事务中表现积极,有较强纪律性,没有受到违纪处分🧀;
6🫄🏻、毕业班学生和停训、待退役运动员原则上不作为发展对象。
二、发展程序
1💁🏼♂️、个人向团支部提交书面入团申请🤘,在充分征求老师✊🏽、教练和同级党支部的意见下🦻🏿,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形成会议纪要🍬💂🏽。(3月30日前)
2、组织入团积极分子上团课🔊,为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通过开展学习团章活动,进一步加深他们对团组织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树立团员意识。
地点:杏悦3太平寺校区教育中心阶梯教室,因比赛等原因无法统一上课的支部🛏🪴,可由各支部书记自行安排时间💅,由支部书记担任团课老师进行授课😋。(4月28日前)
教育中心团总支团课安排表
3🕎、自确定入团积极分子起🧝🏿,即指定1-2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𓀇、学习和生活情况,并进行思想教育🦻🏼,由培养联系人按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3个月考察,并记录培养考察情况,每月填写1次培养考察记录👨🌾。培养结束时👱♂️,须进行总结考察。(6月30日前)
4、考察结束后🧑🏼🦱,从被培养人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班级或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形成考察材料,团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入团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团员条件进行研究👨🏻,研究通过后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入团发展对象🥃,确定2名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在入团介绍人的指导下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后提交支部大会表决。
5、将支部大会纪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纸质版(签字)和电子版报送院团委👟。(7月5日前)🧑🦽➡️;
6🧔、团委将对预备团员进行审批(7月6日),并公示预备团员名单,公示期为期三天(7月6日—9日);
7、团委办理入团手续,组织入团宣誓仪式。已于4月29日前完成以上程序的入团积极分子,可参加院团委5月4日组织的入团宣誓仪式。
二、发展要求
1🔁🍎、各支部召集全体青年会议🛳,充分做好非团员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了解《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团员发展程序要坚持做到“十步骤三公示”。
“十步骤”具体为🛏:
①提交入团申请书;②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③参加团课培训⛅️;④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⑤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⑥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⑦团支委会通过并填写入团志愿书;⑧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⑨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⑩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十步骤”缺一不可。
“三公示”具体为:
在入团申请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团的发展对象和上级团组织审批通过后需3次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各支部要落实好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联系、讨论✍🏼、申报等工作及相关事宜;在“十步骤三公示”的团员发展过程中还需做到“六必须”。
“六必须”:
一是对提出入团的学生,团组织必须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及时找申请人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通过吸收其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等🐀,对其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
二是必须对经培养教育表现积极被团支委会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申请人进行党团基本知识培训🛀🏻,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其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课时;
三是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以上,然后征求教练和老师意见,并经培养联系人考察🏺,各系中心或班级半数以上同学表决通过后,由团支委会研究通过🖕🏽,方可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四是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必须坚持无记名投票表决。团支部在接受新团员时,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形成接受新团员的决议🎹;
五是上级团组织审批时必须对团员发展各个环节进行检查,通过召开委员会,对申请人培养教育情况、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是否完备规范等进行全面审查,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本人🌷;
六是团员发展程序必须实行过程纪实👫🏼,以作工作检查及团员身份核实之用🧑🏿💼。支部要耐心⚈👨🔬、细致、扎实、具体地做好有关指导与核查工作,以保证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发展名额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初中阶段团学比例控制在30%以内, 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团学比例控制在60% 以内🎈,本学期我院发展新团员人数按照30%-40%计算,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具体调整,自愿入团🙋🏼♂️,切勿强行指派🛍,保证发展质量🧑🏼✈️,最多不超过50%👨🏻🦳,此外,因现阶段团员发展数量由团省委分配名额,届时将根据杏悦3的发展名额进行按比例分配。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入团对象的确定🈂️、考察💆🏻、联系🪢👷🏻、讨论🦶🏽、申报等工作🔮,并于7月5日(星期四)前将附件2⛩🏠、3纸质版交总支处(无总支的支部交院团委),附件1电子版交院团委,联系人🦬:李庆国,电话🦫:85110069。
2🏌🏼♀️、院团委将根据各支部提供的材料👨🏽🦰👸🏻,按照“十步骤三公示”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决议并及时通知各支部,审批通过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组织相关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请各总支、团支部重视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在保证质量👨👨👦、严格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完成团员发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1、推荐发展新团员汇总表
2♗、入团申请人简介表
3、入团申请书
共青团四川省运动技术杏悦3委员会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川运院团发〔2018〕5号.pdf